尼日利亞自由貿易區激勵措施
尼日利亞聯邦政府通過咗一項激進嘅自由區法 (尼日利亞出口加工區法) 創造咗一個益咗商業嘅環境,受益於以下激勵措施:
- 所有聯邦嘅完整免稅期, 州和地方政府稅, 率, 關稅和徵稅;
- 一站式審批所有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和公司註冊文件;
- 免稅, 免稅進口用于再出口嘅貨物嘅原材料;
- 資本貨物嘅免稅引入, 消費品, 組件, 機械。, 設備和家具;
- 銷售許可 100% 製造嘅數量, 組裝或進口貨物進入尼日利亞國內市場;
- 進入國內市場時, 喺自由區製造嘅貨物嘅進口關稅金額係根據組裝中使用嘅原材料或組件嘅價值而唔係成品計算嘅;
- 100% 外國投資所有權;
- 100% 資本匯回, 利潤和股息;
- 豁免所有進出口許可證;
- 免除喺區內經營嘅公司嘅所有外籍人士配額;
- 禁止罷工和停工;
- 第一期免租金土地 6 施工月份;
其他稅收優惠
- 公司由尼日利亞出口嘅貨嘅利潤免稅,前提係收益匯回尼日利亞並僅用於購買原材料, 工廠設備和備件.
- 將供應完全來自出口產品製造嘅投入嘅公司利潤排除喺稅收之外.
- 所有新嘅工業企業,包括喺出口加工區經營嘅外國公司同個人 (出口加工區) 允許連續三年享受完整嘅免稅期.
- 作為鼓勵工業技術嘅手段, 從事商業化研發活動嘅公司同其他組織享有 20% 其合格支出的投資稅收牴免.
- 該部門喺尼日利亞分配嘅股息免稅,並且唔會從中扣除預扣稅,因為呢啲收入已經首先納稅.
- 所有完全從事工具製造嘅公司, 備件和簡單機械供本地消費和出口,享受 25% 對其合格資本支出的投資稅收牴免,而任何購買當地製造嘅工廠同機械嘅納稅人同樣有權獲得 15% 購買用于使用嘅此類固定資產的投資稅收牴免.